夫妻离婚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债务纠纷的处理是一个复杂但重要的法律问题。在处理这类纠纷前,首先要明确夫妻债务的类型,主要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房屋、共同经营生意所欠的债务等,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 在实际处理离婚债务纠纷时,还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方面,那么即使是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为了避免离婚时的债务纠纷,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对家庭的财务状况有清晰的了解,对于重大的借款、投资等行为,最好能够达成书面协议。同时,在涉及债务问题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难以处理的离婚债务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