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比例是多少?
我打算买套房子,已经和卖家谈得差不多了,对方让我交定金。我不太清楚购房定金的比例到底是多少,交多了怕有风险,交少了又怕卖家不放心。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购房定金比例有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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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简单来说,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当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如果自己单方面反悔不买房了,通常定金是要不回来的;而如果卖家反悔不卖了,就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 关于购房定金的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举个例子,如果您购买的房子总价是200万元,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定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0万×20% = 40万元。如果您和卖家约定的定金是50万元,那么超出的10万元是不产生定金效力的。假如后续出现您违约不买房的情况,卖家最多只能扣除40万元定金,另外10万元还是要退还给您的;要是卖家违约不卖房了,卖家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返还80万元,同样另外10万元原本就属于您,卖家也要一并退还。 在实际购房中,定金的具体比例通常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但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同时,在交付定金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定金合同,明确约定定金的数额、交付方式、违约情形等内容,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因为定金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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