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中的赡养、扶养、抚养是什么?


在低保评定体系中,赡养、扶养和抚养是三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概念,它们明确了不同亲属关系之间的经济责任和义务,对于判断一个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起着关键作用。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三个概念。 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给予帮助和照顾的义务。这种义务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伦理道德而产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在低保评定中,如果子女有能力赡养父母,但父母却申请低保,相关部门会综合考虑子女应支付的赡养费来判断父母是否真的符合低保标准。 扶养通常涵盖了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相互扶助的责任。在夫妻关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而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一般是在特定条件下才会产生,比如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在低保评定中,扶养义务人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扶养能力会被纳入考量范围。 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提供物质生活条件、教育和保护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申请低保时,如果存在抚养关系,抚养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是否履行抚养义务会影响被抚养人的低保申请资格。 总的来说,在低保评定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对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进行经济状况调查,核算他们应承担的费用,然后综合判断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是否符合低保标准。这些法律规定的存在,旨在确保有限的社会救助资源能够精准地帮助到真正需要的困难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