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十年前征土地没征建筑物,现在强征合法吗?

十年前我们这土地被征收了,但当时建筑物没征。现在突然说要强征这些建筑物,我不太懂这样做合不合法。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他们有没有权力这么做,我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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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
  • #建筑强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征收是一项严肃且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而建筑物征收,通常指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进行征收,给予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公平补偿。 从时间跨度上看,十年前进行了土地征收但未涉及建筑物征收,这可能存在当时征收计划、规划或者其他因素的考量。如今想要对建筑物进行征收,必须重新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关于“强征”,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进行强征。所以,如果此次征收没有按照上述法定程序进行,没有合理补偿,没有符合相关规划和计划等,那么现在所谓的“强征”就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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