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同意离婚该怎么处理?

我和我爱人都想离婚了,大家好聚好散。但我们都不太清楚具体要怎么去处理离婚这件事,是直接去民政局就行,还是有其他的流程和要求呢?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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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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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协议离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协议离婚的处理办法。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意味着,夫妻双方要先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形成书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需要明确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等重要问题。 然后,夫妻双方要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申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查看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要求,双方是否确实是自愿离婚等。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新增的内容,目的是避免冲动离婚。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了,那么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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