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无故要离婚该怎么处理?
我和伴侣平时没啥大矛盾,可对方突然提出要离婚,我完全摸不着头脑。我不想离,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了解在这种无缘无故被提离婚的情况下,从法律角度该如何处理,有哪些应对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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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无缘无故提出离婚,另一方需要根据自身意愿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不想离婚,在对方提起离婚诉讼时,不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表达不愿意离婚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一方无明显理由提出离婚时,若不想离婚的一方能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比如列举夫妻之间过往的美好经历、在生活中相互扶持的事例等,法院在第一次诉讼中大概率不会判决离婚。一般来说,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仅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院通常会给予双方一个缓和的机会,不会轻易判离。 如果也同意离婚,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签订好离婚协议后,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另外,若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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