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提出离婚该怎么办?

我老婆突然跟我提出离婚,我一下子有点懵了,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我不想轻易就离,但又怕处理不好。我想了解在法律上,遇到女方提出离婚这种情况,我应该采取什么正确的步骤和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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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男方也同意离婚,那么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签订好离婚协议后,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 要是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能会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过程中,男方要积极应诉,向法院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理由,并且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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