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我是男方,我想和女方离婚,觉得我们实在过不下去了,但女方不同意。我不想一直这样僵持着,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办法,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呢?
展开


当男方提出离婚而女方不同意时,男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尝试修复夫妻关系,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能就会和好继续共同生活,或者达成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男方需要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上述法律规定中的情形相关的证据等。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男方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再次起诉时,法院通常会更加谨慎地审查夫妻感情状况,若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