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审结但未出缴税情况该如何处理?
我有一批货物进出口,已经审结了,但是还没出缴税通知。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正常吗,后续该怎么做,是要主动联系海关询问吗,还是再等等?会不会产生滞纳金之类的问题,心里挺着急的,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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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出口业务中,审结但未出缴税通知的情况可能会让当事人感到困惑。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进出口货物的“审结”,简单来说就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内容及相关单证等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规定。而“缴税”则是指根据海关审定的货物完税价格、适用税率等计算出应缴纳的税款,由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缴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所以,在未收到缴税通知(也就是海关未填发税款缴款书)的情况下,一般不会产生滞纳金。 当遇到进出口审结但未出缴税通知的情况时,建议先不要着急。可以先查看申报系统,确认货物的审结状态以及相关流程是否已经全部完成。如果申报系统没有问题,可以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因为海关在审结后可能需要一些时间来完成后续的内部流程,然后才会填发税款缴款书。 如果等待一段时间后仍然没有收到缴税通知,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主动联系申报地海关,了解具体情况。可以通过电话、现场咨询等方式,向海关工作人员说明货物的相关信息,如报关单号、货物名称等,以便海关工作人员查询和解答。同时,要注意保存好与海关沟通的记录,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总之,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保持冷静,按照法律规定和海关的要求进行处理,避免因疏忽或操作不当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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