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追征税款的期限是多久?
我在进出口货物时,对海关征税不太了解。想知道如果海关发现我之前少缴或漏缴税款,他们在多长时间内可以向我追征呢?我很担心自己会面临高额的追征税款和滞纳金,希望了解清楚这个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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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追征税款期限是一个涉及海关税收征管的重要规定。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要明白追征和补征税款这两个概念。补征税款是指因为海关本身的失误,导致纳税义务人少缴或者漏缴税款的情况。而追征税款则是纳税义务人自己违反规定,从而造成少缴或者漏缴税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如果是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这就意味着,如果是海关自身的原因导致少征或漏征,那么海关在一年之内可以要求纳税义务人补缴税款;要是因为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像申报不实等情况造成少缴或漏缴税款,海关在三年内都有权力进行追征。 此外,除了追征少缴或漏缴的税款,海关还会征收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海关发现海关监管货物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所以,了解海关追征税款的期限以及相关规定,对进出口企业和个人都非常重要,能帮助我们更好地遵守海关税收法规,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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