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尚在30天内预告期,想要撤销辞职而不想离职该如何处理?

我提交辞职申请后还在30天预告期内,就后悔辞职不想走了。现在担心公司不允许撤销,也不清楚法律上对此有没有相关规定,到底能不能撤销,具体要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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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在30天预告期内想要撤销辞职不想离职,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从法律性质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预告后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属于形成权,行使时无需用人单位许可。 如果劳动者的撤销意向在辞职意图传达到用人单位之前或者同步到达,那么可以撤销辞职申请。例如,劳动者通过邮件发送辞职申请,在邮件还未被用人单位查看接收前,立即打电话或者发新邮件表明撤销辞职的想法,这种情况下有可能撤销成功。 但如果辞职信息已经成功送达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就不能撤销了。因为一旦辞职申请到达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基于真实意思表示提出辞职且意思表示到达用人单位时,即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效力。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说明自身情况和撤销辞职的原因,争取用人单位的理解和同意。不过,最终是否同意撤销,决定权在用人单位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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