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擅自跳槽应如何承担责任?
我是做直播这行的,最近身边有个主播朋友没管和公司签的合同就直接跳槽到别的平台了。我有点担心这种行为的后果,想具体了解下网络主播擅自跳槽到底要怎么承担责任呢?是只赔钱,还是还有其他的责任形式 ?
展开


网络主播擅自跳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首先要明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网络主播擅自跳槽的情况中,承担责任的常见方式是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赔付。要是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那就可以按照跳槽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付,不过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院判定时,首先会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基础,根据案件证据,以公司为主播付出的各类投入成本判断公司的实际损失;再在公司实际损失的基础上,考虑主播的知名度、发展前景以及合同的履行期限以衡量预期利益损失;最终结合公司和主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过错程度来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一定的调整。 此外,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还有继续履行和采取补救措施等。继续履行就是违约方根据对方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不过在主播跳槽案件里,继续履行这种方式可能较难实现,因为主播与原公司关系破裂等因素,继续合作存在困难,但理论上原公司是有权利要求主播继续履行合同的。总之,网络主播擅自跳槽不能任性为之,要考虑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