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认定生产伪劣药罪?

我在一家制药厂工作,最近厂里好像生产了一批质量不太好的药。我有点担心这会不会涉及生产伪劣药罪,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生产伪劣药罪的,具体有哪些标准和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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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劣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生产伪劣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危害公众的健康和安全。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如何认定生产伪劣药罪。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伪劣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假药包括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等情形。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等。 认定生产伪劣药罪,要从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来分析。 从主体方面来看,该罪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个人一般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则涵盖了从事药品生产的企业、公司等各种组织。只要实施了生产伪劣药的行为,都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生产者明知自己生产的是假药或者劣药,仍然进行生产。如果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其他非故意的原因导致生产出质量有问题的药品,一般不构成此罪。比如,生产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降低成本,使用不合格的原料生产药品,就体现了其主观故意。 客观方面,要有生产假药、劣药的行为。这里的生产包括制造、加工、配制等一系列与药品生产相关的活动。只要实施了生产伪劣药的行为,不论是否已经销售,也不论是否造成了实际的危害后果,都可能构成生产伪劣药罪。 客体方面,该罪侵犯的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药品是关系到人们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国家制定了严格的药品管理制度来保障药品质量和公众用药安全。生产伪劣药的行为破坏了这种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民的身体健康构成了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之,认定生产伪劣药罪需要综合考虑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客体等多个因素,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来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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