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行为如何认定?
我被人诬陷做了坏事,对方还到处宣扬,给我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什么样的行为算是诬告陷害,要符合哪些条件才会被认定呢?我该怎么判断对方的行为是不是诬告陷害?
展开


诬告陷害行为是指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或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 从法律概念上通俗来讲,就是有人明明知道别人没做某些违法犯罪的事,却故意编造出这些事,然后跑去告诉警察、法院等能处理案件的机关,目的就是让别人被抓起来或者受到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的认定点。首先是“捏造事实”,这要求是无中生有地编造虚假的犯罪事实,而不是对真实情况的夸大或者误解。比如说,甲根本没偷东西,但乙硬说看到甲偷了价值很高的财物,这就是典型的捏造事实。 其次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也就是说行为人主观上就是想让对方被司法机关当作犯罪嫌疑人来处理。如果只是为了让对方在单位受批评,没有想让对方承担刑事责任的想法,那就不构成这里说的诬告陷害。 最后是“情节严重”,一般来讲,致使他人受到刑事侦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情况,就可以认为情节严重。比如因为乙的诬告,甲被警察抓起来调查,生活和工作都受到很大影响,那乙的行为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诬告陷害。 在实际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诬告陷害时,要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方面,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如果遭遇了可能的诬告陷害,当事人可以向相关机关说明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