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未遂该如何认定?
我朋友之前好像遇到过疑似诈骗的情况,对方骗他投资一个项目,说了很多诱人的回报。他差点就把钱转过去了,后来发现可能有问题就没转。我想知道这种对方没拿到钱的情况,算诈骗未遂吗?法律上对诈骗未遂是怎么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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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未遂的认定在司法实践和法律适用中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非法占有目的,就是说诈骗的人从一开始就打算把别人的钱据为己有。虚构事实呢,就是编造一些不存在的事情来欺骗被害人;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告诉被害人某些重要的事实。 那么,什么是诈骗未遂呢?简单来说,诈骗未遂就是犯罪人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谓着手实行,就是犯罪人开始实施能够直接导致诈骗结果发生的行为。比如,犯罪人开始向被害人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以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并让其转账,这就可以认定为着手实行诈骗行为了。 意志以外的原因是认定诈骗未遂的关键因素。这些原因有很多种,可能是被害人及时识破了骗局,像前面提到的例子中,你的朋友发现可能有问题就没转钱,这就是因为被害人自身的警觉导致犯罪人没有得逞;也可能是第三人的阻止,比如有人在旁边提醒被害人这是诈骗;还可能是遇到了一些客观障碍,比如转账系统出现故障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未遂的认定,还需要考虑诈骗的数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诈骗的目标数额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即使没有得逞,也会被认定为犯罪。这里的数额巨大,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是参照当地关于诈骗罪数额的具体规定。 总之,认定诈骗未遂需要综合考虑犯罪人是否着手实行诈骗行为、是否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以及诈骗的数额等因素。只有全面分析这些情况,才能准确地判断是否构成诈骗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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