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受伤如何鉴定为刑事案件轻伤?


头部受伤若要被鉴定为刑事案件轻伤,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和依据相应的标准。 首先是申请鉴定程序:要向当地有资质的机构提出伤情鉴定申请。如果是单位委托,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话,要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同时,要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等材料。在鉴定机构有需要时,还得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其次是鉴定所需材料:包括案件处理机关开具的委托书;伤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伤后就医的所有病例材料(若住院治疗,可持伤者身份证到医院病案科复印);伤后拍的所有影像学资料;根据受伤情况不同,可能还需其他材料,比如既往做过损伤程度鉴定的,需要提供既往鉴定意见书的复印件。 再者是轻伤鉴定标准: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比如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 、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颅骨单纯性骨折,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等情况。 最后是鉴定的时间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相关概念: 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等。 委托书:案件处理机关开具的委托某机构进行鉴定的文书,用来明确鉴定的委托关系和要求。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是判定是否构成轻伤的依据,对各种可能造成轻伤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