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罪?
我在医院看病时,感觉医生的操作可能存在失误,导致我的病情加重。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怎样的情况能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呢?我希望了解具体的鉴定标准和依据,好判断自己遇到的情况是否属于这种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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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要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首先是主体方面,该罪的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也就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像医生、护士等。比如正规医院里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生,就属于这个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该罪针对的就是医务人员。 其次是主观方面,要求医务人员存在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例如,医生由于疏忽没有仔细查看病人的过敏史,给病人使用了过敏药物,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客观方面,必须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且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严重不负责任表现为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比如擅离职守、错误诊断、错误治疗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有详细规定。只有当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与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的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时,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此外,要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还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般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个鉴定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规范、损害后果的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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