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继承房屋拆迁补偿?

我家的老房子面临拆迁,能获得一笔拆迁补偿款。但房子的主人已经去世了,我不太清楚这笔补偿款该怎么分配。是按照法定顺序来分,还是有其他的规则呢?如果有遗嘱的话又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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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继承房屋拆迁补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具体的继承方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继承的顺序和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存在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房屋拆迁补偿。遗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应当按照遗嘱执行。例如,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某一部分拆迁补偿款由某个子女继承,那么这部分补偿款就应当归该子女所有。 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继承人另有分割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例如,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会平均分配房屋拆迁补偿款。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来说,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如果是遗嘱继承,还需要提交已公证过的遗嘱。最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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