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规下父母房产如何继承?

我父母名下有套房产,最近了解到有关于房产继承的新规定。我不太清楚按照新规该怎么继承父母的房产,是直接就能继承,还是需要办什么手续?继承过程中有啥要注意的地方?希望了解清楚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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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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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规下,父母房产的继承主要涉及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等方面。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其次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生效要件,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再者是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当存在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时,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时,一般需要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大致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遗嘱(如有)、公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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