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后如何让离婚协议无效?


首先,我们要明确离婚协议的性质。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的一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约定。它是基于双方离婚这一特定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一旦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办理离婚手续后,通常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复婚并不会直接导致之前的离婚协议无效。因为离婚协议所处理的事项,比如财产分割,在离婚时已经发生了物权变动等法律效果。例如,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即便之后复婚,该房产的所有权已经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发生了转移,复婚后该房产依然属于之前约定取得的一方。 如果想要让离婚协议无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存在以下情形,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瞒了重大财产情况,使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受欺诈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相关财产分割条款等内容。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要是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受到另一方或者第三人的胁迫,那么受胁迫方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者重新约定。双方可以签订新的协议,明确之前离婚协议中哪些内容不再适用,以新协议的约定为准。但这种协商变更最好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且由双方签字确认,这样才能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