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作废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我之前申报了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作废这个扣除项目,但是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我想了解下在税务系统里操作的流程,以及作废之后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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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如何作废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推出的政策,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就是其中一项。当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就可以享受这一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有赡养老人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一定标准扣除。目前,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如果想要作废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底部菜单栏中点击“办税”。 第二步,在“办税”页面中找到“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选项并点击。 第三步,在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列表中,找到“赡养老人”这一项并点击进入详情页。 第四步,在详情页右上角点击“作废”按钮,然后在弹出的确认提示框中点击“确定”,即可完成作废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作废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本纳税年度内将不能再享受该项扣除。如果后续又符合条件需要再次享受,需要重新进行填报。同时,作废操作要谨慎,确保自己确实不再符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避免影响自己的纳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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