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去世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处理?

我家老人前不久去世了,之前我一直享受赡养老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扣除,是要马上停止扣除吗?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了解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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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这一概念。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纳税人按照一定标准扣除赡养老人支出的一项政策。根据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 2000 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 当老人去世后,对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处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60 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 60 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也就是说,老人去世的当年,纳税人仍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从老人去世的次年起,纳税人就不能再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了。纳税人需要及时在个人所得税 APP 或者扣缴客户端中,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停止该扣除项目。如果没有及时停止扣除,可能会导致多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从而少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发现后,纳税人需要补缴少缴的税款,并可能会产生滞纳金等情况。所以,及时准确地处理老人去世后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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