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时赡养老人抵扣是否仅限于父母?
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我了解到有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我想知道,这个政策是否仅限于赡养自己的父母,还是也包括其他长辈,比如祖父母?另外,如果父母已经过世,是否可以抵扣赡养其他长辈的费用?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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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的抵扣政策主要针对的是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具体来说,被赡养人包括纳税人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意味着,如果纳税人的父母健在,那么只能抵扣赡养父母的费用,而不能抵扣赡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费用。但如果纳税人的父母已经去世,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符合年龄要求,那么可以抵扣赡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费用。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的规定,纳税人赡养老人支出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如果纳税人与兄弟姐妹共同赡养老人,那么每个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总之,纳税时赡养老人的抵扣政策并不限于父母,还包括符合条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但需要注意的是,抵扣的前提是被赡养人符合年龄要求,并且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赡养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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