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保定离婚时,如何调查对方隐瞒的房产情况?


在河北保定离婚时,如果想调查对方隐瞒的房产情况,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 首先,可以从对方资金流向入手。仔细查看对方的账户流水,如果在可能购房的时间段有大额资金外付,有可能是直接付给房地产公司;若某个账户每月有固定数额资金支出,也可能是在缴纳房屋贷款或水电物业管理费等 。这是因为购买房产必然会涉及资金交易,通过对资金流向的分析,能发现一些潜在线索。 其次,留意对方生活起居习惯和行踪。一个人在外购置房产,生活上多少会有变化。如果已经分居,或者对方比较谨慎难以发现破绽,可以对其行踪进行一段时间的观察分析,看其是否频繁出入某些可疑的房产处所。 如果知道对方大概购买楼盘的方位,但不清楚具体房屋坐落:若不想通过法院渠道调查取证,小区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可以尝试每家每户敲门排查或在门口守候。不过要是小区规模大,几百上千套房产,或者是未竣工小区,这个方法就行不通了。此时可以考虑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来查询 。 若通过上述常规方法难以获取信息,还可以借助法律途径:一是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一般对于法院加盖公章的调查令,多数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还是会配合的,毕竟不配合可能涉嫌“妨害诉讼程序的进行”,法院有权对相关单位罚款,对单位法定代表人予以司法拘留。二是直接申请法院调查 。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在调查对方隐瞒房产情况时,如果自己难以收集证据,就可以依据此条规定申请法院协助调查 。 相关概念: 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 妨害诉讼程序: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故意实施的扰乱、阻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