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从犯退赃后会怎么判?


诈骗从犯退赃后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从犯相对较轻的责任认定,因为从犯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相较于主犯通常较小。 其次,退赃行为是一个重要的量刑情节。退赃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积极主动地返还非法所得,表明其对自身行为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且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再次,关于诈骗罪本身的量刑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具体的数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最后,综合从犯和退赃这两个情节,一般来说,如果诈骗数额较小,从犯又积极退赃,且有认罪悔罪表现等,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如单处罚金、管制或者拘役等,甚至有可能免除处罚;如果诈骗数额较大,但从犯在犯罪中作用较小且积极退赃,也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例如,原本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从犯和退赃情节,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缓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