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版权是如何判决赔偿的?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了别人有版权的图片做宣传,现在对方说要我赔偿。我想知道这种侵犯他人版权的情况,法院一般是怎么判决赔偿的呢?赔偿金额是怎么定出来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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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他人版权的判决赔偿问题涉及多方面考量,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这里的实际损失,指的是因为侵权行为,版权所有者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原本应有的许可使用收入没了,或者因为侵权导致作品市场价值降低等。而违法所得,就是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例如,侵权人利用盗版书籍销售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剩下的就是违法所得。 如果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权利使用费通常是在正常的商业许可交易中,使用该版权作品所需要支付的费用。比如一首歌曲在正常授权使用时,使用者需要向版权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这个费用就可以作为赔偿参考。 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这里的情节严重,可能包括多次侵权、大规模侵权、侵权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 当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均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法院在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比如对于一些知名作家的作品,侵权赔偿可能会相对较高;而对于一些不太知名的作品,赔偿数额可能会相对低一些。 此外,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合理开支比如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等,这些费用是版权所有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在判决赔偿时是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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