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抛弃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在探讨婆媳抛弃孩子离婚案件的判决情况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关于抛弃孩子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可能会涉及到遗弃行为。遗弃是指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如果婆媳的行为被认定为遗弃,且情节严重的话,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在离婚判决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一个重要问题。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婆媳抛弃孩子的行为会被法院视为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果一方存在这种遗弃行为,那么另一方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会增加。 在财产分割方面,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遗弃孩子的行为会直接导致少分财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因为遗弃孩子的行为被认定为在婚姻中有过错,法院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孩子的权益。 此外,如果遗弃行为情节恶劣,可能还会涉及到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但如果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标准,是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