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醉驾取代盗窃罪该怎么判?

我之前因为盗窃被判过刑,现在又醉驾了,听说现在醉驾的判罚取代了之前盗窃罪的相关情况。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到底会怎么判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醉驾取代盗窃罪的判罚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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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驾判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醉驾和盗窃罪这两个法律概念。 醉驾,指的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这里的“醉酒”,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只要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就会触犯刑法,要面临拘役和罚金的处罚。拘役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而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醉驾取代盗窃罪”,其实并不是说盗窃罪就不存在了或者不追究了。如果一个人之前犯过盗窃罪,之后又醉驾,这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分别触犯了不同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处理。数罪并罚就是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比如,先分别确定盗窃罪和危险驾驶罪(醉驾)各自的刑罚,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来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该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所以,具体的判罚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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