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精神病人怎么离婚?


和精神病人离婚有特殊的规定和处理方式。首先,在民法上,精神病人可分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以及间歇性精神病人(有时能够辨认,有时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前两种通常会被确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离婚方式上,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期间,可以与对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 要是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首先要为精神病人确定法定代理人,一般由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担任。之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进行判决,比如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精神病人的生活状况、另一方的抚养能力等。 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另外,法院在依法分割离婚财产时,若精神病人作为离婚一方具有生活困难的,应由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间歇性精神病人:有时能够辨认自己行为,有时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