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另一方醉驾会怎么判?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另一方醉驾,责任判定和处罚情况如下: 首先是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通常情况下,如果己方不存在过错行为,那么醉驾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要是己方也有过错,但过错程度小于对方,对方承担主要责任,己方承担次要责任 。不过具体责任划分最终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其次是对醉驾方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如果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若醉驾行为导致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罪: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