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规下丈夫欠债妻子不用还了吗?

我老公在外面欠了不少钱,债主现在找到我让我还钱。我根本不知道他借钱的事,而且那些钱也没用到家里。听说有新规丈夫欠债妻子不用还,是真的吗?我到底要不要帮他还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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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新规下,并不是所有丈夫欠的债妻子都不用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概念。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双方一起为了家庭的生活、生产经营等共同事务而欠下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就好比夫妻两人一起签了借条去借钱,或者一方借了钱但另一方知道后表示同意,又或者一方借钱是为了家里日常买菜、交水电费等生活开销,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是有义务偿还的。 但是,如果丈夫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比如丈夫背着妻子去借了一大笔钱去炒股票,而且赚的钱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债主如果要求妻子还钱,妻子是可以拒绝的。不过,如果债主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债主能拿出证据证明丈夫借的这笔钱虽然表面上看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实际上还是用于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或者经营,那妻子还是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所以,判断妻子是否要为丈夫的债务负责,关键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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