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巨额债务妻子不知情该怎么办?
我老公在外面欠了巨额债务,我一直都不知情。现在债主找上门,让我一起还钱。我根本不知道这些债务的事情,也没花过这些钱,我想知道我有没有义务帮他还这些债,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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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的是,判断妻子是否需要对丈夫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丈夫所欠的巨额债务,如果妻子不知情,且该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例如不是用于家庭的日常开销、子女教育、医疗费用等常见的家庭支出。同时,债权人也无法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一般情况下,这笔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然而,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表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妻子事后进行了追认等,那么妻子可能需要对该债务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比如,虽然妻子一开始不知情,但后来知道了债务情况并且表示愿意一起偿还,这就属于事后追认,妻子就有义务偿还债务。所以,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妻子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的性质。如果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明确债务的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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