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外借钱老婆不知情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我老公在外面借了钱,我完全不知情。现在债主找上门来让我一起还钱,我很困惑,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义务承担这笔债务。我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替他还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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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老公在外借钱而老婆不知情是否需要承担债务,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产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如果老公借钱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比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学费、家庭水电费等,即便老婆不知情,这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老婆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老公是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并且这笔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例如用于他个人的投资、赌博、吸毒等,且老婆并不知情也没有事后追认,那么一般情况下,这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若债主无法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老婆就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 如果遇到这种债务纠纷,老婆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家庭的收支情况、老公借款的用途等。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定老婆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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