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老公举债,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婚内老公举债,妻子不一定需要承担还款责任。首先得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老公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购买生活用品、孩子教育费用等,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是以下这些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婚后没有约定的婚前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婚后夫妻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管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夫妻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如赌博、吸毒等负债 。 另外,即使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及对共有财产相关活动产生。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由个人单独承担的债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