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生前借的钱老婆不知情,老婆应该还钱吗?


在法律上,老公生前借的钱老婆不知情是否需要还钱,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老婆不知情,老婆也有偿还的义务。比如老公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支付房租、购买生活用品、孩子上学费用等,这些都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老婆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要是这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老公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老婆一般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例如,老公私自借款去进行个人的高风险投资,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老婆对这笔借款也不知情,这种情况下老婆通常无需还钱。 此外,如果老婆继承了老公的遗产,那么她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老公生前的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所以,如果老婆继承了老公的遗产,就有义务用继承的遗产来偿还债务,但超出遗产价值的部分,老婆可以选择是否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