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以个人名义借钱,妻子需要偿还吗


在婚姻关系中,老公以个人名义借钱,妻子通常情况下不一定需要偿还。这得看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承担还款责任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意味着,如果老公借钱时妻子也签字同意了,或者老公借完钱后妻子知道了表示认可,又或者这笔钱是为了维持家庭日常开销,比如买菜、交水电费等这些正常生活支出,那么妻子就需要一起偿还这笔债务。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说老公借钱去投资做生意,赚的钱也用于家庭生活改善或者妻子也参与了生意经营,那这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是老公借钱去赌博,这明显不是为了家庭共同利益,且妻子不知情也没同意,那就属于老公个人债务,妻子无需偿还。 一般认定以下六种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是夫妻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二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三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的债务;四是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五是夫妻一方或双方支付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六是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事后追认:指债务发生后,夫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所负债务表示认可的行为。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涵盖家庭日常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正常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