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协议是否能够拿到钱?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在公司提出要和我解除劳动协议。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拿到钱?是只有公司违法解除才有钱拿,还是在其他一些情况下也能拿到钱?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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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协议是否能拿到钱,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协议,也就是违法解除,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基数×年限。年限方面,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基数就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含计时、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要是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并且如果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同时,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支付的赔偿金相当于补偿金的二倍。 其次,在一些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即使不是违法解除,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条件;没有足额支付工资;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损害劳动者权益;对劳动者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甚至暴力的手段等情况。 另外,如果双方正常解除劳动协议,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薪资。要是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或者少发工资的行为,劳动者也能够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总之,解除劳动协议时,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或过错等多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拿到相应款项的。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给劳动者的具有惩罚性质的赔偿,数额通常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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