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妻子有责任共同承担吗
我最近发现丈夫背着我借了钱,我之前完全不知情。现在债主找上门来让我一起还钱,我很苦恼。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我到底有没有责任共同承担这笔债务,想了解具体的判定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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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妻子是否有责任共同承担,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如果属于以下情况,那么就算妻子不知情,也可能要共同承担债务。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说,虽然借款时妻子不在场不知情,但后来知道了这件事,并且明确表示同意一起还这笔钱,这就属于事后追认,这种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有一种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打个比方,丈夫借钱用于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孩子学费等这些家庭日常开销,即使妻子不知道这笔借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丈夫借钱去进行个人赌博、个人奢侈消费等与家庭生活毫无关系的活动,正常情况下妻子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即使妻子不知情,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妻子有没有责任共同承担,要综合借款用途、债权人能否举证等多种因素来判断。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 事后追认:就是在债务发生之后,夫妻中的一方明确表示认可这笔债务,愿意一起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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