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否有专属管辖?
我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现在和对方有纠纷,不清楚这种合同纠纷在管辖方面有没有特殊规定,是不是只能去特定的法院起诉,还是可以自己选择管辖法院呢?想了解下租赁合同是否有专属管辖。
展开


在法律领域,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能协议变更管辖法院。 对于租赁合同是否有专属管辖,要分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也就是说,涉及房屋租赁的合同纠纷是有专属管辖的,必须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来管辖。这是因为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法院进行实地勘查、调查取证以及对案件作出公正的裁判。 但是,如果租赁合同并非房屋租赁合同,比如是设备租赁、车辆租赁等,这类租赁合同纠纷并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对于这类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除房屋租赁外的其他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来选择管辖法院,没有法定的专属管辖法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