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3万元会怎么判?
我想了解下关于挪用公款方面的法律规定。我朋友在单位工作,因为家里突发急事,在没告知领导的情况下挪用了单位3万元公款,现在很担心会面临什么后果,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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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3万元的判决结果,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挪用公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就构成挪用公款罪。 如果挪用这3万元用于非法活动,那么不管挪用时间长短,都构成挪用公款罪。 要是挪用这3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才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所以单纯从数额看,3万元进行营利活动,一般不构成犯罪。 要是挪用3万元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同样依据上述解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才认定为“数额较大” ,通常这种情况也不构成犯罪。 不过,即使不构成犯罪,这种挪用公款的行为也是违反单位纪律和相关规定的。如果构成挪用公款罪,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情节严重的,那就要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了。当然,如果挪用的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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