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一方欠债会怎么判?


共同财产一方欠债的判定,关键在于准确区分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二者的判定和处理方式有所不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个人债务的判定及处理 - **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债务是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了个人目的(如个人投资、赌博等)所产生的,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 **处理方式**:如果确认债务为个人债务,那么只能执行负债一方的个人财产及其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例如,夫妻共有一套房产,一方因个人赌博欠债,法院在执行时,可对该房产进行查封,但只能执行欠债方在房产中所占的份额。执行时需同时告知另一方共有人。若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共同债务的判定及处理 - **判定标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决定贷款购买家庭住房,或者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如购买食品、支付水电费等)所欠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 **处理方式**: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因经营不善欠下债务,在离婚时,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这笔债务,先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双方可以协商如何进一步偿还,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