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无责赔偿是怎么判的?

我开车时和另一辆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我无责。但对方要求我进行赔偿,我不太理解为什么无责还要赔偿,也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这个无责赔偿,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判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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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无责赔偿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规定。简单来说,即使一方在事故中被认定没有责任,有时候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主要是基于保护弱势群体以及分散风险等多方面的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中,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无责方的保险公司需要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赔偿。 比如,甲开车与乙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甲无责,乙有责。如果乙受伤产生了医疗费用等损失,甲的保险公司就要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内进行赔偿。如果乙不幸死亡或者伤残,甲的保险公司要在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内赔偿。对于财产损失,甲的保险公司要在100元的限额内赔偿。 不过,如果事故双方都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那么一般不存在无责赔偿的情况。因为无责赔偿主要是针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或者机动车之间的事故中,交强险的规定。如果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就要根据事故双方的具体过错等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赔偿以及赔偿的比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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