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被判十年后实施报复罪怎么判?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报复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涉及的罪名,比较常见的可能有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具体要根据其报复的方式和造成的后果来确定。 如果报复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也就是说,如果诈骗犯在报复时将对方打伤,要根据伤者的伤情鉴定结果来量刑。如果是轻伤,一般在三年以下量刑;如果是重伤,量刑就在三年以上了。 若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比如诈骗犯出狱后到举报人家中随意打砸物品、辱骂他人等,就可能构成此罪。 要是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诈骗犯为了报复而故意毁坏举报人的车辆等财物,就可能触犯此罪名。 而且,由于该诈骗犯之前有犯罪记录,如果此次报复行为构成犯罪,并且距离前次刑罚执行完毕未超过五年,还可能构成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以,他最终的量刑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