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闯进警局会怎么判?


在法律上,对于诈骗团伙闯进警局这一行为的判定,需要分别分析诈骗行为和闯进警局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及量刑,再综合考量。 首先,关于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比如,有些地方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其次,诈骗团伙闯进警局的行为,可能会构成不同的罪名,具体要依据其行为的具体表现和造成的后果来判断。如果他们强行闯入警局,严重扰乱了警局的正常办公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他们在闯进警局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则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实际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诈骗的数额、情节,以及闯进警局行为的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确定最终的刑罚。也就是说,会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