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持刀伤人轻微伤会怎么判?
我想了解一下,要是有人故意拿着刀伤人,最后鉴定是轻微伤,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判呢?我身边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心里比较疑惑,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情况。
展开


首先要明确,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对持刀伤人作出特殊规定,持刀伤人属于故意伤害罪里的普通情形。 如果是轻微伤的话,没有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属于行政责任,不构成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一般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要是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存在以下特殊情形,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是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是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在具体案件中,执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比如伤人的动机、手段以及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等诸多因素,来综合判断处罚结果。例如,犯罪人如果是出于一时冲动,且没有其他恶劣情节,可能会受到相对较轻的处罚;若犯罪人有预谋地进行伤人,处罚可能就会相对重一些。 相关概念: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方法。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