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两次会怎么判?
我身边有人盗窃了两次,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受到怎样的惩处。两次盗窃涉及的金额不高,但不知道是否会因为次数问题加重处罚。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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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两次的判刑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一般意义上的“多次盗窃”在刑法中有明确界定,是指两年之内实施了三次或以上的盗窃行为。所以仅盗窃两次,从严格的法律角度,并不属于“多次盗窃”。 如果两次盗窃涉及的财物数额较大(一般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或者存在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那么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比如,某人两次入户盗窃,即便盗窃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会按照此规定进行处罚。 若两次盗窃的涉案金额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例如,盗窃的财物价值达到了五万元,就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 要是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如果第二次盗窃构成累犯,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应当从重处罚。例如,某人之前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两年内又实施盗窃行为且达到判处有期徒刑标准,就构成累犯,会被从重处罚。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是家庭成员或亲属之间的盗窃,一般不作犯罪处理。只有在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同时又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引起家庭成员或亲属愤慨,要求追究责任时,才可能作为犯罪处理,且处罚时也会与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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