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犯了偷盗罪会怎么判?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拿了别人的东西,后来才知道这可能算偷盗。我很害怕,不知道这种无意的情况法律会怎么判,会不会很严重啊,想了解下具体的判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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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里,“无意”这种表述在盗窃罪里其实不太准确,因为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对财物的所有权,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如果真的是完全无意识、无故意地取得他人财物,那通常不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会有不同的标准。比如有的地方规定盗窃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如果确实是不小心拿了别人东西,发现后及时归还,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那就不满足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不会被按照盗窃罪来判刑。但要是发现拿了别人东西后,还故意隐瞒、拒不归还,那就可能符合盗窃罪的特征了,要结合具体的数额和情节来量刑。所以,无意拿了别人东西,关键是看后续的处理方式和主观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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