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未实际获利该如何判?
我朋友好像卷入了帮信罪相关事件,但他并没有实际获利。现在特别担心会受到很重的处罚,想知道这种未实际获利的情况,在法律上具体会怎么判,会不会从轻处理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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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 关于帮信罪未实际获利的判决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如果行为人对于他人借助信息网络进行犯罪之举毫不知情,且未获取任何利益,那么这种行为不满足帮信罪所设定的主观构罪要件,也就不构成帮信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犯罪构成不仅要求有客观行为,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 如果行为人是知情的,但未实际获利,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帮信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刑事案件。法律规定,具备如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均应被视为符合刑法中对“情节严重”进行界定的法定标准:为至少三位不同对象提供了相关帮助;涉及到的资金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违法所得金额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以上;个人在过去连续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原因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经历。若未达到这些“情节严重”的标准,可能会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若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即便未实际获利,也会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罚金,具体刑期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程度、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等,来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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