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未实际获利的情况下会怎么判?
我朋友好像涉及到帮信罪了,但他没有实际得到什么好处。我想知道这种没有获利的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认定和判决,具体的判断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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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关于帮信罪未实际获利的判决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分析: 首先,如果行为人对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完全不知情,且未从中获取任何利益,那么这种行为不满足帮信罪的主观构罪要件,也就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帮信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故意为其提供帮助。 其次,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却依然为其提供帮助,即使没有实际获利,也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包括多种情形,例如:给超过三个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的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以上的;两年内曾因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受过行政处罚,又再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等。即便没有获利,但达到了这些情节严重的标准,同样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在实践操作中,判断行为人是否“明知”并非仅仅看其是否明确表示知道,还包括其应当知道的情况。例如,根据行为人的行为方式、相关知识储备、所处环境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在通常情况下其本应清楚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犯罪,却故意忽略或纵容,也可能被认定为“明知”。 总之,帮信罪未实际获利的判决,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明知他人犯罪以及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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