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达到破产的要求?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经营状况越来越差,债务也越堆越多,感觉实在撑不下去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和要求才可以申请破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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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是否达到破产要求,我们需要先了解破产的相关概念。破产主要是指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算并公平分配给债权人的法律程序。 在我国,判断企业是否达到破产要求,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这里包含了两个关键条件。第一个条件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债务已经到了应该偿还的期限,但是企业没有能力去偿还。比如,企业向银行的一笔贷款已经到期,银行多次催还,企业却拿不出钱来归还,这就属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第二个条件有两种情形,要么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要么是“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指的是企业的全部资产价值比它所欠的全部债务还要少。例如,企业的全部资产估值为500万元,但是它所欠的债务却高达1000万元,这就满足了这个条件。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强调的是即使企业的资产从账面上看可能够偿还债务,但实际上由于各种原因,比如资产难以变现、资金周转困难等,导致企业根本没办法拿出钱来偿还债务。比如,企业有大量的货物积压,却无法及时销售出去换成现金来偿还债务,就可以认定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只有当企业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符合“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两个条件之一时,才可以认定达到了破产的要求,进而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申请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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